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2.7款的规定,招标人──杭新景高速公路(衢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公布投标控制价;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2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确认收悉。贵方也可到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下载本补遗书。
(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回函请注明项目名称、所投标段)
招标人:杭新景高速公路(衢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