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的通知》(浙交【2011】27号文)和《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的通知》浙交办【2016】242号文,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参审中介机构,现决定对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104国道苍南段改建工程、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吴兴杨渎桥至南浔菱湖公路工程及配套工程、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含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余姚至温岭公路黄岩北城至温岭泽国段公路工程共建段)、03省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改建工程、新增国道G524秀洲新塍至王店公路工程、104国道温岭塘岭至吕岙段改建工程、杭浦高速海盐互通改造及连接线工程、平阳县万全至瑞安锦湖公路工程(平阳段)、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建德至江山公路衢州市横路至航埠段公路工程(柯城区段、集聚区段)、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龙游湖镇至童家公路一期工程、235国道泰顺金北斗至牛栏岗段改建工程等项目跟踪审计进行公开集中招标。
1、情况说明
1.1 本次跟踪审计公开集中招标共计15个审计标段,其中:
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划分为2个跟踪审计标段,分别为第QHSJ01跟踪审计标段、第QHSJ02跟踪审计标段;
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含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余姚至温岭公路黄岩北城至温岭泽国段公路工程共建段)、104国道苍南段改建工程、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吴兴杨渎桥至南浔菱湖公路工程及配套工程、03省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改建工程、新增国道G524秀洲新塍至王店公路工程等六个项目(审计标段)作为本次集中招标的A类项目;
杭浦高速海盐互通改造及连接线工程、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104国道温岭塘岭至吕岙段改建工程、平阳县万全至瑞安锦湖公路工程(平阳段)、建德至江山公路衢州市横路至航埠段公路工程(含柯城区段、集聚区段)、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龙游湖镇至童家公路一期工程、235国道泰顺金北斗至牛栏岗段改建工程等七个项目(审计标段)作为本次集中招标的B类项目;
1.2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集中招标的15个跟踪审计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审计标段。评标委员会将先后对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A类项目、B类项目进行评审。
若投标人在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中被推荐为第1到第5中标候选人的,第1,第2中标候选人在A类、B类项目评标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第3、第4、第5中标候选人仍可参加A类、B类项目评审;
若已在A类项目评标中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B类项目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1.3 104国道苍南段改建工程、104国道温岭塘岭至吕岙段改建工程、杭浦高速海盐互通改造及连接线工程、平阳县万全至瑞安锦湖公路工程(平阳段)、永嘉县上塘至瓯北公路工程、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增湖州南太湖互通及连接线工程、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吴兴杨渎桥至南浔菱湖公路工程及配套工程、台金高速公路东延台州市区连接线工程(含余姚至温岭公路临海汇溪至沿江段改建工程、余姚至温岭公路黄岩北城至温岭泽国段公路工程共建段)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工程、嘉兴市秀洲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龙游湖镇至童家公路一期工程、235
国道泰顺金北斗至牛栏岗段改建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03省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改建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德至江山公路衢州市横路至航埠段公路工程(柯城区段、集聚区段)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浙江省淳安段起点接拟建的溧阳至宁德国家高速公路安徽省黄山至皖浙界段,桩号为K0+000,终点衔接杭新景高速公路千岛湖支线终点,终点桩号为K51+470。路线全长约51.47km,全线桥梁长14.72公里/42座:全线隧道长25.333公里/26座。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分离式立体交叉12处,通道8道,涵洞60道;收费站6处(其中互通收费站5处,主线收费站1处),停车区1处,养护区1处。
本项目采用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5.5米,其中中间带3.0米,行车道宽2×2×3.75米,硬路肩宽2×3.0米,土路肩宽2×0.75米;路面设计荷载采用BZZ-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约为95亿元。
3. 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划分与工作内容
本项目设二个跟踪审计标段:
第QHSJ01跟踪审计标段:审计内容及范围包括本项目第QHTJ01标段~QHTJ03标段3个土建标段的建设期(含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核(审价);全线除土建第QHTJ01标段~QHTJ06标段外所有附属标段的建设期(含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核(审价);全线所有标段的建设期(含建设前期)财务跟踪审计、财务竣工决算审计以及业主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第QHSJ01跟踪审计标段所辖标段涉及建安投资约60亿元,项目总投资约95亿元。
第QHSJ02跟踪审计标段:审计内容及范围包括本项目QHTJ04标段~QHTJ06标段3个土建标段的建设期(含建设前期)工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核(审价)以及业主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第QHSJ02跟踪审计标段所辖标段涉及建安投资约35亿元。
以上建设规模、投资额等数据仅作为招标时基础数据供投标人共同参考,不作为确定最终审计费金额的依据。
4. 服务期
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并通过决算批复为止。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为《关于公布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浙江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资格(2016年-2018年)中标结果的通知》公布的具有跟踪审计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具有财务审计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跟踪审计业绩、审计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跟踪审计经验和能力,无资产被冻结或清查等影响正常履约情况;
5.2 项目工作组人员由项目负责人、项目财务主审、其他人员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5.2.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会计师)及10年以上(以造价员或造价师初期注册时间为准,应附相应证件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工程审计从业经验;
5.2.2 项目财务主审: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5.2.3 其他人员:其他人员不少于7人,至少配备注册会计师1名、注册造价工程师2名。
5.3 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执业记录。
5.4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浙江省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公开招标活动中,由项目建设单位作为招标人,省交通运输厅、省审计厅作为监督指导部门,已有2个(含)以上项目或跟踪审计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本次招标评标过程中将不被纳入评审范围,其投标报价不参与报价费率计算。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
于2017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造价咨询企业)及上述证书复印件,到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杭州市朝晖路
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7室,联系电话:0571-87825213
)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费
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6日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9:30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杭州红星文化大厦4楼出将厅(杭州市建国南路28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电汇的出具人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9. 开标、唱标
6.1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唱标。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投标人全称、报价费率、项目负责人、项目财务负责人姓名。
6.2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并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不一致时,应当场提出,并报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对开标记录无异议的,应当场签字确认。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或未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杭州千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双浦镇麦岭沙村杭州南收费站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0571-85117936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34316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 人:陈建青、白桦
招标人:杭州千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