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0]227号文、浙交许〔2021〕38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
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萧山区河上镇,与在建G235国道萧山义桥至楼塔段一级公路终点相接,起点桩号K0+000。本项目终点位于安华镇程家村、诸暨与浦江交界处,与规划的G235浦江段相接,终点桩号K53+952。主线全长53.95公里(其中萧山段1.1公里,诸暨段52.85公里),连接线长6.37公里。设大桥14座5539.3m,中小桥16座814.5 m,中、短隧道8座,一般互通4处,公路服务站2处、养护工区1处。本项目总概算约66.932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3.1724亿元。本工程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的设计速度为80Km/h的一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m,分离式路基宽度2×16.5m。诸暨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5m。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穿越城镇路段设计洪水频率应结合城市防洪标准综合确定。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值,建设地址位于
浙江省诸暨市,计划于
2023年建成。
项目业主为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为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人为浙江交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
环境监测与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1.1本次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环境监测与专项验收技术服务招标设一个标段为第HBYS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按照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项目建设施工前或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阶段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并编制环境监测报告;②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信息公开与宣传工作;③服务配合发包人做好行业主管部门检查;④项目完工后检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和施工现场的环境恢复情况;⑤项目投入试运营前,协助发包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运营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协助备案;⑥指导环境监测及验收服务单位开展环境监测及验收服务工作、编制环境监测及验收服务报告;⑦开展项目验收调查,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组织环保专项验收、信息公开及备案等;⑧环境监测及专项验收所需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1.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境监测、监理及环保竣工验收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确保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
110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一)投标人:
☑ 1、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包含水、气、噪声等环境检测指标)资质;
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自2011年7月1日(以验收备案通过之日为准)以来,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项目的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执业资格
;2、
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年7月1日(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页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自证或外证材料)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参与过本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上述证书复印件,到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昌化路18号3楼311财务室,联系电话:0571-8782521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如有疑问的,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格式为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和Word版本各一份)发送至
940929052 @qq.com邮箱。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9月10日16:30。
3、温馨提醒:鉴于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式依然十分严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各投标人严格执行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并合理安排好报名人员及报名时间。
四、投标文件递交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14:00时;
3、开标时间:2021年9月29日14:00时;地点: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杭州市拱墅区昌化路18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远大咨询网(http://www.ydsws.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
诸暨市艮塔西路130号 |
联 系 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575-89096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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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1年 9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