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新规定出台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是招投标市场准入的第一关,目前我市施工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存在着评审不规范、透明度不高,容易出现围标、串标行为,进而演变为变相的邀请招标等现象。为规范市场,把好入门关,杭州市建委日前出台《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建市发〔2005〕944号),自2006年2月1日起执行。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暂行办法》突出了对政府投资工程的严格管理,充分体现了公正、公开、公平、透明、诚信的管理特点:一是把好原则关。明确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和一般原则,切实维护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二是把好程序关。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细化、完善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的程序性规定;三是把好公开关。实行阳光操作,规定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工作应在有形建筑市场中进行;四是把好公正关。严格政府投资工程的评审,政府投资工程资格预审委员会一般由政府设立的专家库成员组成;五是把好公平关。细化和补充现有法规规定,建立公平竞争的机制,明确投标申请人之间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六是把好诚信关。强调信用市场的培育,以资格预审作为市场信用机制建立的有效推动力之一,让优秀、诚信的企业能得到更多的入围机会,促进市场资源的有序流动,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 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促进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的规范化运作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