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德清段改建工程公路项目
第2标段土建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2款的规定发布工程量清单预算和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 8 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104国道改建工程德清土建第2标段第1号补遗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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